一、离婚诉讼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诉讼不出庭的后果:
(一)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二)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二、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能判离婚吗
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可以判离婚。离婚被告不到庭,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的,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起诉离婚不出庭的情况有哪些?
(一)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二)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
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针对第二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2、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
监护人仍不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比照最高法院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第二款“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的规定,依法对监护人拘传到庭,参与诉讼。
在选择离婚时,我们可以先进行协议离婚,但因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协议离婚可能会出现一些我们无法自己解决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选择进行诉讼离婚。但因诉讼离婚对当事人本人的法律储备有较高的要求,所以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时可以及时的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您在诉讼过程中争取到更多利益,解决您的后顾之忧。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案件原告是必须出庭的,如果原告、被告双方有一方没有到庭,没有出庭的一方出据自己的离婚意见,按缺席审判。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诉讼不出庭有什么后果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