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须知是怎样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注:在实行婚前建康检查制度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一般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结婚证。而实践中,好多地方只须要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即可登记结婚。
二、结婚登记流程
1、 填表
首先要想结婚就必须先填《婚姻申请表》,这个表是需要双方都填的,代表双方自愿想与对方结婚。这个表需要填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籍贯等等,还有就是需要填是否头婚等信息。
2、 照相
在填完申请表以后,就会被工作人员带领去照结婚登记照,这个照片是用在结婚证上的照片。因此这个照片是会跟随你们一辈子的以外,还是你们结婚幸福的象征。一定在照相前整理好双方的仪表,照出美美的照片。
3、 婚检
在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还会给登记双方一张体检的单子,也就是需要做婚前检查,婚前检查一般是当地的妇保院来进行检查的。婚前检查是免费的,虽然是不要求强制体检的,当为了婚后更好的生育问题,一般是会建议婚前检查的。
4、 盖章
当把所有的证件也就是户口本的复印页和身份证、婚检单、照片等都交给工作人员以后,工作人员就会把你们的照片贴在结婚证上,然后打印好照片后,盖上章就代表结婚证制作完成了。
5、 领证
当所有的手续都办完后,工作人员会把结婚证交给你们。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就代表你们已经正式成为合法的夫妻了。
三、婚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一般规定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禁止条件
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关于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民法典并未一一列举,主要是指患花柳病和精神病的未经治愈者、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先天性痴呆等。
综上可知,人们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做最好先了解一些当前我国婚姻登记的规定,知悉结婚登记的手续、所需材料等。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结婚登记须知是怎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