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
(一)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
1、离婚诉讼中,男方和女方谁先提出并没有什么不同,法律上会同样处理。
2、 可以协议离婚的,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法院都会做调解和好工作,如调解不成,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要求离婚的一方在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会依法判决离婚,因此,如果一方态度坚决,即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可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诉讼材料
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
结婚证(如丢失应提供原登记机关的证明);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供同居的时间或者举行婚礼的时间;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居民身份证(如丢失应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户口证明(应提供户口薄,如丢失应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子女情况的证明
子女的自然情况:若为养子女、继子女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或加以说明;请求由自己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者其他条件的事实依据;请求给付抚育费数额的依据,如双方工资或者劳动收入的证明。
(三)财产情况的证明
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情况证明;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者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或者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的证明;住房情况的证明。
三、离婚诉讼时如何提出财产分割要求?
起诉时应当尽量减少在诉状中提及财产,无根据主张财产,只能是白白多交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官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已经掌握的证据也要少提,可以开庭时再主张,再补交诉讼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男女双方都有权其他离婚诉讼,法律并未规定必须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由想离婚的一方或对财产或孩子等问题的处理有异议的一方提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