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人没有感情了,是不是应该离婚
可以。
(一)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是感情的归宿。多数人还是相信情感,是因为有感情才走到了一起,有感情的人睡在一起才会感到踏实,生活中才会有那种心底发出的相互扶助的需要和愿望。
(二)但是,还有一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好多人有这样的体会,原本爱的死去活来的一对,婚后却由甜言蜜语改成了恶语相加或生活味同嚼蜡。更有甚者,会经历七年之痒,让婚姻出现不大和谐的音符。
(三)有句俗语”十对夫妻九凑和”,那一对不凑和的哪去了呢?离了呗!还有一句话,“米面的夫妻,两口子就是一起搭伙过日子”,意思即是每天的话题无非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小事,但是让人离不开!既然如此,夫妻哪里还会有那种象粘豆包一样的深情呢?
(四)谈到离婚,在法律上讲,离婚的法定理由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其立法含义和实践审判不是说夫妻没有了感情,而是指已经撕破脸皮,再也过不下去的情形。何况结婚后,共同财产,共同的子女,共同的双方父母,都是许多难以割舍的问题。因此,建议想离婚的人,一定要三思再三思,而不可轻率了事。毕竟,这会是人生中的一块抹不去的痛点。
二、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财产会平分。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财产分割事宜: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应该给付损害赔偿金条件
(一)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四)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两个人没有感情了,是不是应该离婚的相关知识,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话,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会被判离,一些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也可以离婚,因此感情破裂不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