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孩子被抢走怎么办
1、对方如果会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可以报警处理。在离婚诉讼期间,男方抢走孩子,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孩子归还。父母都具有权利照顾抚养孩子的权利,一方不能随意的禁止另外一方照顾抚养孩子。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女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1、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如果是哺乳期,女方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如果不在哺乳期,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协商由男方抚养,如果男方不愿意,女方又无经济条件抚养的,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
2、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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