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1、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每人各带2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书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哪些
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2、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夫妻在协议分割贷款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
3、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不要忘记给付期限做约定。
4、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为避免争议,可以在协议上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次数。
5、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