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怎样撤诉
1、离婚诉讼中,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怎样才算立案
1.起诉离婚在起诉后,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符合起诉条件才予以立案,立案后会通知当事人,因此起诉离婚需要经过法院受理才能立案,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