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举证感情破裂
1、根据法律规定,举证感情破裂的方式是,需要举证有以下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
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交可以证明应该离婚的事实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据作出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以下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