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是一个最大的问题,未抚养的一方需要按时给孩子抚养方抚养费,在现实中,一方拒绝付抚养费应该如何办呢?可以起诉吗?我们来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说的。
一、一方拒绝付抚养费应该如何办
1、《民法典》规定一方拒绝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起诉请求支付,因为这是法定的义务。
2、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只要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所以,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到孩子的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辰美法律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