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有很多离婚案件,有的因为情感不和、有的因为家庭暴力、有的因为债务危机等等,在婚姻中因为债务危机,女方提出离婚欠的债怎么办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女方提出离婚欠的债怎么办
1、如果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偿还。
2、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1)首先由共同财产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婚后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1、婚后个人债务的认定: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
(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
2、婚后个人债务的举证:
(1)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
(2)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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