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分手的最理想的方式,但双方都应该权衡利弊,思虑好离婚后可能遇到到问题,尽量全面的写进离婚协议。一份好的离婚协议将为双方未来的平静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相反,虽然已经离婚了,但也有许多遗留的问题给双方带来了麻烦。那么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并不是所有想离婚的人都可以通过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要求双方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适当解决了子女和资产问题时,应当颁发离婚证书。这是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的法律条件。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必须有三个条件:
1、双方都愿意离婚;
2、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对方支付多少抚养费及相关探望问题达成协议。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可以省略;
3、夫妻双方就解决共同财产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不能达成协议。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这是必不可少的。否则,民政机关不办理离婚手续。
最后,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先登记申请,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再到民政局才能拿到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最快也得一个月零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