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到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官的的处分原则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处分原则主要有两条:首先是公平原则,就是在男女平分;其次是照顾到子女以及弱势一方的原则,一般指女方。
一是人人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双方的收入比例大多不同,男性的经济收入比女性高得多。但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该有公平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性的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配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公平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都有权依法公平分割共同财产。
二是照顾到子女以及弱势一方的原则
夫妻原则上平等分割共同财产。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与男性仍存在一定差异。只有在财产分割中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分割财产造成的生活水平和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婚姻法更注重维护子女的权益,因为父母的离婚会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会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分配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以照顾子女的具体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必须根据妇女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