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青年男女为了结婚去购买房产,如果一旦关系破裂,房产分割就成了一个难题,那么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在分手时如何分割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一起了解下~
一、 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在分手时如何分割
1、同居就是男女之间在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在一起生活居住,也就是说两人完全是心甘情愿的,长时间的在一起生活,而且周边的人都知道,但是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同居本身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两人一起生活、居住形成的这种同居关系,可能是一种无效的婚姻,可能是要求被撤销的婚姻,也可能是属于非法同居或事实婚姻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未婚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可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依法判决。
2、法院受理后应当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判决。
3、若同居一方能证明财产是同居前取得的,则为一方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