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很想离婚但孩子怎么办啊
离婚对于夫妻来说可能并不是什么很坏的事,甚至可以使双方重新开始生活。但是,对于孩子来说,离婚的负面影响则是巨大的。可是,有时候现实又使得我们只有离婚这一条路。离婚是谁也不想的,但逼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离婚好像是唯一的选择了。再说了,如果夫妻整日打打闹闹,对孩子也不是什么好事,不如痛快离婚。离婚后的两个人不管是谁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那种探望是想利用孩子达到某种目的,或者把孩子当做某种要挟去敲诈之类的工具,那样法律也不会允许的。在离婚的时候,不管是起诉离婚还是两个人协议离婚,都要有一份协议书的,我个人建议你最好找好律师咨询一下,到底该怎么写协议书,特别是关于探望孩子的那一条,该怎么写才能更好的保证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样在离婚后,就算曾经的夫妻成了仇人,你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对方要是不让你探望孩子,你也完全可以上诉请求法律的帮助的。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三、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离婚证,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在后一个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
以上就是小编向您介绍的关于很想离婚但孩子怎么办啊的内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若您就很想离婚但孩子怎么办啊想要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建议在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给您更加专业和深入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