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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双方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如何有证据证明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具体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双方离婚起诉

  二、双方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如果是双方都起诉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起诉费谁承担

  离婚起诉费用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人民法院会在判决中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双方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想要离婚,我们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参照以上内容进行了解收费标准,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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