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美法律 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第三次到哪里起诉

离婚案件第三次到哪里起诉

  一、离婚案件第三次到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实中是可能存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定离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与次数无关,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多。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离婚案件第三次到哪里起诉

  二、离婚诉讼多久可以判离

  (一)诉讼离婚,一审如果是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果不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那就要走普通程序。

  (二)一审如果是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夫妻起诉离婚要以下资料

  (一)离婚起诉状;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案件第三次到哪里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离婚案件第三次一般是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起诉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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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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