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人离婚开庭程序
在美国,办理离婚诉讼分为两种,即简易离婚程序和普通离婚程序。简易离婚虽然比较简捷方便,但由于美国各州的法律不尽相同,目前各州设置了不同的适用条件,同时也对当事人的权利设了一定的限制性条件。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通常由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然后法院提请离婚一方派专人送达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对方发出传票及离婚申请书,但在简易离婚程序中,这个程序就可以减免了。
在普通离婚程序中,诉讼程序正式开始于提出申请人向对方送达传票的那天起。自该日起,需要经过6个月的等候期之后,法庭才会下达最终离婚,夫妻关系才可以终止。不过,在简易离婚程序中,诉讼程序开始于夫妻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简易离婚联合申请书之日,也就是说,6个月的等候期自夫妻双方向法院提交联合申请之日起算。
别以为这6个月就是办理离婚的时间了,如果在此期间无法解决所有与离婚相关的问题,那么,双方当事人的夫妻关系仍然无法解除。所以,夫妻双方就要请律师或向相关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这段时间往往非常漫长,一般需要一年时间,多则几年。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要具备哪些要件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三、离婚诉讼可以撤诉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撤诉: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美国人离婚开庭程序的内容,美国人离婚开庭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各地法律的不同,开庭的程序上也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