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二审开庭流程
二审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开庭审理,那审理流程与一审是差不多的。法官宣布开庭之后,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阶段也需要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离婚的二审又称为上诉程序,夫妻进行离婚诉讼,对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需要写名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一般情况下,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法院最终判出的判决结果,说明二审的上诉已经完成。
二、离婚二审应注意什么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任何一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据法定程序提起上诉,也就是说进入二审程序。在离婚二审中的注意事项,要区分是原告上诉还是被告上诉。如果是原告针对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提起上诉,那么作为上诉人需要重点搜集并提交足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的证据。而被上诉人如果态度是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应当重点搜集提交双方尚有感情的证据。另外,离婚案件的二审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经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不能直接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必须先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发回到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如果是被告对于一审判决准许离婚不服提起上诉,那上诉人的重点也应当是尽量搜集双方感情尚可的证据。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仅是对子女抚养、探视以及共同财产分割不服上诉,则需要注意收集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对方不能保证探视权以及共同财产有哪些、是否有隐藏或遗漏等等方面的证据以便于说服二审法官。
三、离婚二审会当庭宣判吗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所有案件都必须当庭宣判,也就是说是否当庭宣判是可以选择的,并不是必须的。如果离婚案件符合以下条件可能法官会选择当庭宣判:(1)证据充分且确凿;(2)案情不复杂,不牵涉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前提条件为: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清,不能硬行判决。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就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二审开庭流程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