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死了妻子离婚程序
在我国,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是指双方都在世,但是由于感情破裂,而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登记手续如下:
(一)再婚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离婚损害怎么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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