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对80后小两口闹离婚,法庭上,男方公然要求,女方须归还当初支付的41800元彩礼。订婚送彩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怎么还要索回?我们都知道,如果把婚姻破裂归咎于彩礼,那就实
在太冤枉了。但彩礼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其实,彩礼里面大有学问。坊间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要娶“青岛嫚”,彩礼31800元,取“三家一起发”的意思,图个吉祥。对于多数小老百姓来说,这绝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家底殷实的还好说,那些穷小子们可就苦了。三万彩礼钱,愁煞新郎官。
男方使出吃奶劲凑足了彩礼,交给女方,女方家长怎么处理同样事关重大。如果女方父母照单全收统统笑纳,那势必会给以后留下话柄。男方家长心存芥蒂,新郎官也“很不爽”,直接受害者就是新娘。倘若这样,那这笔礼金就为婚姻埋下了一颗“雷”。
当然,现在的多数家长都比较开明,他们想出了最好的解决办法。目前最流行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女方把彩礼全部给孩子置办家用,另一种就是原封不动直接转给孩子,用于新家做发展基金。这样一来,别人不会说你“靠孩子挣钱”,孩子也会对你孝敬有加,两全其美。如果按照这个模式,在这过程中女方家庭充其量就是个过路财神。
既然家长不拿钱,那何必让男方东借西凑吃尽苦头?主要原因有两个字:面子。
隔壁老孙头嫁女儿,人家男方给了31800,我女儿比他闺女漂亮,我女婿比他家的有本事,咱可不能输给人家,最少31800不叨叨。换个角度,要是以后亲戚邻居问“给了多少”,我总不能厚着脸说“这个真没有”吧?这丢的可是亲家的脸面啊。新郎官想想也在理。忍了,谁让咱从人家里领了个大活人回来呢?
由于一些虚无缥缈的因素,彩礼变得不可或缺,数目也越来越可观。家底殷实的越给越多,谁让咱有钱呢?彩礼的标准也是水涨船高。可穷小子咋办,勒紧裤腰带跟着人家“穷嚷嚷”,还是厚着脸皮说“不多”?总之就是一个字:难!不管拿不拿得出,辉煌的“彩礼时代”已经到来:有钱要给,没有钱东借西凑也得给。
钱给了,家长高兴了,面子上过去了,可接下来呢?上述悲剧也在我们身边上演了。当然,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就说是彩礼毁了孩子的婚姻。但是,我们不得不说,当我们心不甘情不愿去做一件事情、而这件事情仅仅是为了几个人的面子的时候,我们必须审视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