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本来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保障公民权益的武器,但是,由于很多人不当的使用或是忽视,而为自己造成了莫大的损失。作为女人,如果希望进行公证,一定要谨记一条原则: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问题,不要光把自己的受益点摆得清楚明白,也要把对方的受益点一条一条分析清楚,这样,你才能更容易让对方愉快的接受,也唯此,他才不会觉得你仅仅是个“贪钱无情”的女人!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词对大多数人来说已不再陌生。修改后的《》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对婚前财产公证所作的规定。那么,究竟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当然,如果迫于各种情况,无法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女性朋友,一定要在自己的心中有笔账,家庭的收支情况你要搞得明白,如果真的婚姻出现了危机,在财产分配问题上你至少会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如果你对财产很缺乏安全感,也可以把属于你个人的房产转移到自己父母的名下,也是时一种保护自己但不上感情的办法。“婚前财产公证”,不同于其他任何一种法律公证,它的前提,必须是要有爱,只要有了爱,夫妻双方就该学会更多的体谅和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