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少人还在争论婚前是否会伤害夫妻感情的时候,已经有夫妻开始签订婚后夫妻财产协议,并拿到公证部门去公证了。
2006年的“结婚大年”中,尽管公证能以一纸文书的形式让“夫妻账”更明确,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爱情的“坚固度”,从而让新人们犹豫不决。
不过,对于此举是否必要,鞍山市公证处的相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根据现行的规定,婚前财产公证其实并无必要。相比之下,婚后财产公证则显得相对重要。
案例:
夫自行处理奖金 妻一怒离婚
家住铁东区的袁先生与董小姐结婚6年,生活一直比较平静。直到去年,热衷于购买彩票的袁先生幸运中奖,奖金数十万元。之后,袁先生按自己想法为父母及亲戚好友购买礼物。然而,当董小姐得知此事之后,却认为袁先生的做法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处理,经协商不成后两人决定离婚。
“如果双方在彩票中奖之后进行婚后财产公证,也许就不至于出现离婚这一结局了。”鞍山市公证处专家表示,对于类似通过彩票中奖、遗产馈赠等途径获得的财产,往往是夫妻双方不能预料的。表面上看,这些财产大都直接给予夫妻中的一人,对方并没有支配的权利。但基于双方之间的,对方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共有财产”观念。因此,若双方在这一方面观念无法协调一致,那不妨借助公证的办法,对这笔婚后财产的支配权作明确约定,能为双方提供权利保障,同时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新人:
一提公证就反感
今年27岁的郭小姐和刘先生前几天刚登完记,不过在登记前两人为了财产公证一事闹得挺不愉快。原来,刘先生的家庭条件比较优越,为了他结婚,刘先生的父母出资给小两口买了一户100多平米的新房。在两人登记前,刘先生的父母希望他们能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刘先生在闲聊时提起此事,结果让郭小姐很反感。
“我现在觉得,他提出婚前财产公证,好像一下子把两个人的距离拉远了,我们之间似乎只留下经济关系了。”郭小姐说,刘先生的一番话,让她怀疑男方家庭对她心存芥蒂,怀疑刘先生是否在为将来离婚留后路,甚至开始怀疑他们爱情的纯度。
老人:
理性看待坦然面对
都说年轻人思路新想法多,不过一到谈婚论嫁,新人们反倒对公证一事犹豫不绝。相比之下许多老人对此考虑得更理性,看得也长远。
许先生的儿子今年年底即将完婚,许先生为小两口买新房付了首期款,准儿媳收入并不高,日后还贷的重任还在许先生和老伴的身上。“婚姻是长久的事情,还是多假设一点比较好。”许先生说,“一开始就应该考虑,如果婚后出现意外,两人的财产该如何划分。”
专家:
婚前财产无需公证
对此,鞍山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结婚8年后即作为共有财产”的说法早已成为过去。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目前一些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新人,大部分都是在长辈的要求下来的,旧婚姻法观念根深蒂固。”
公证处刘主任表示,随着不少家庭有了私家车、房产,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夫妻会逐渐多起来。前不久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向他们申请并进行了婚后财产公证,这对夫妻对他们婚后购置的房产进行了公证,双方约定将房产归属到他们的儿子名下,即使双方离婚,房产谁也不要,只能归儿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