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主要是确定双方哪些财产将不能成为婚后的共同财产,也可以确定万一离异或一方身故后,彼此的财产将如何分配,以及双方的有关责任。
以前,婚姻协议主要是用于保护较富有一方的财产。现在,婚前协议的范围已经扩大,它涉及种种与企业和工作有关的问题。签订婚前协议的压力不仅来自配偶,而且来自配偶的家庭和企业合伙人。有的企业主一定要子女在结婚前签好协议,以防婚变时家族财产被瓜分。婚前协议并非只为保护婚姻中的富有者。其实,婚姻中的弱者也可以用婚前协议来保障权利。如今,男女虽然有平等的工作机会,但事实上许多女性牺牲了本来可以在事业上晋升的机会,来支持丈夫。离婚后,若有婚前协议,就可以规定丈夫在一定条件下必须给予相应的赔偿。
另外,签订婚前协议的双方应有各自的律师,而不宜共聘一位律师。如果让同一律师一手包办,日后法院将认为一方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代理,因此协议是不公平的,不予认可。
。与婚前协议相关的一个婚姻财务的法律行为就是财产公证。婚前的财产公证主要目的是从法律上确定今后哪些家庭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属于夫妻的某一方。
很多人将婚前协议简单地看成是财产公证,其实,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婚前协议的内容要广泛得多,它可以涉及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婚前的财产公证只是涉及与婚后共有财产的法律区分,为今后出现离婚、等涉及家庭财产的法律行为时,有相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