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二胎政策有哪些规定
1、提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胎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具体规定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胎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3、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胎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4、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决定审议通过 将迎接“二胎时代”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4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6年经济工作,研究部署城市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对于经济而言,全面两孩的实行意义重大,人口红利有望逐渐成形。今日早盘,二胎相关产业医疗、奶粉等板块表现理想,截至发稿,医疗器械板块涨2.09%,其中戴维医疗涨幅达7.89%。
二、二胎政策有补贴吗
国家对于生二胎的主要补助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根据生育者个人的工资和各地的补贴政策而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咨询:
网友:二胎政策开放是哪一年?
律师: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这就向全国人民宣告,两孩生育新政策已在中国大陆全面实施。另外,在国家放开二胎之后,结婚夫妻生育二胎的,在产假方面享有和一胎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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