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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宣传倡导。
市人口计生委召开了“全市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培训会议”,下发了《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宣传提纲》,利用乌兰察布政府网站及乌兰察布日报、电台、电视台、人口网等主流媒体和短信平台,从实施意义、政策解读、具体措施、办证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国家和自治区调整生育政策的理论宣传,准确、完整地向群众解读、宣传好政策。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
全市实行“单独二孩”再生育申请、审批零报告制度,按月申报审批备案情况,并规范审批流程,强化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努力把好事办好办实。
各旗县市区公开符合政策目标人群及申请、审批程序,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实行一次性告知,明确规定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发给《计划生育服务证》。对符合政策规定已怀孕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对象,实行全程代办和承诺制服务,健全了再生育审批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准确掌握人口变动。
为了及时掌握出生人口动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单独”夫妇信息核查工作,对11个旗县市区的94个苏木乡镇、1523个村居(社区)进行了调查。
全市共有“单独”家庭12858个(含双独家庭2089个),其中常住人口家庭8425个,占“单独”家庭总数的65.5%,7359个家庭有再生育意愿,占“单独”家庭的57.2%。
“单独二孩”政策自2014年3月31日实施以来,全市有490对夫妇提出了再生育申请,对其中474个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家庭依法进行了再生育审批,并发放了《生育服务证》。其中,2014年度,提出申请的夫妇418对,审批402对;2015年1-3月,提出申请72对,审批72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