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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超生二胎罚款标准

  导读:超生罚款,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群征收的一笔款项。上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名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有媒体曾报道说,全国每年“超生罚款”金额或超200亿元。

  深圳超生罚款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征收标准】 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一倍社会抚养费。

  本市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超生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城镇居民上年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二倍加征社会抚养费。

  深圳超生二胎罚款多少钱?

  目前,按近几年各区的标准,我市户籍人员超生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至少22万元。

  2013年1月1日起,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的公民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深圳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了解,2012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2元,夫妻双方加起来为81484元,三倍为244452元。换言之,现在深圳超生一个子女,罚款数额为244452元。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出部分还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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