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亲结婚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10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直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意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
二、近亲结婚的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9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三、拟制血亲间可否缔结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不同辈分的拟制血亲间也不应结婚。另外,从养子女和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利益来看,禁止拟制血亲之间通婚,也可以防止养父母或继父母利用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逼婚,损害下一代的利益。
我们知识也越来越高,受教育程度也比以前高,我们应该懂得近亲结婚的危害有多大,这种影响有多不好,应该禁止这种行为,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近亲结婚法律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