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小孩抚养权给了男方,女方还可以有权要回来了吗?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放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离婚子女抚养子女若已过哺乳期,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定,如双方经济经济能力、个人素质、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组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情形也应当纳入考量因素之中。
(三)已满8周岁子女抚养的问题若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从事与自己年龄相符的法律行为了,当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子女的决定对于法院确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将有较大的影响作用。
父母离婚对子女的心理状况通常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孩子心灵上的创伤在很长时间内都难以痊愈。对于离异家庭的子女,怎样确保他们不受到更多的伤害,不仅是整个家庭要考虑的问题,同时也是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在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父母双方都应当谨慎对待,开辟一条对孩子健康成长最有益的途径,避免对孩子的二次伤害。当遇到棘手的问题难于解决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分担您的烦恼。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必须由谁抚养。在对子女抚养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做了比较人性化的规定。根据子女的年龄以及子女的意愿来作出判决的。
二、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
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
三、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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