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变更的判定标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4、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协议变更抚养权公证是否需要进行
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后订立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或者进行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公证的,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无论怎么样,最后都需要法院裁定确认更孩子抚养权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希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幸福的童年,不仅是每一个家长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为了孩子能在更有利的生活环境下健康成长,父母对待抚养权一定要慎重。
为什么要做抚养权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
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协议变更抚养权是不需要公正的,因为此类问题解决需要公正的途径只有进行了一定的诉讼程序,在有关的法院判罚后才会有着实际的公正,所以自己在此类问题的解决过程中要多加了解有关的规定,这样就会减少自己的权益损失,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如何变更抚养权呢
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 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 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 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 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离婚后对于当事人的来说肯定会涉及有关的抚养权问题,所以自己一旦出现此类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及时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这样就可以尽量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的方式一定要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这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抚养权变更的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律师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