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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成因和对策

社会上流传一句民谣:“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有精神病的。”民谣折射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后求法无助的现状和群众对这种状况的无奈。我国有16000名暴力犯罪精神病人,已经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破坏了社会稳定。8月4日北大幼儿园的惨剧让我们惊心动魄,更让我们感到沉重的是:当精神病人引发的惨案作为新闻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后,精神病人监管无序的现状没有任何改变,危害还在继续发生……精神病人暴力犯罪不仅是司法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试就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成因和对策作一简要探讨。  一、 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  1、 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暴力行为所针对的受害人是非常随意的,受害人猝不及防。1999年夏,精神病人在丹江口市广播局持刀扰乱办公秩序,巡警在制止时,被精神病人刺中大腿。2002年2月27日福建永泰县一名精神病妇女在一条渡船上突然发病,砍死砍伤14名上学途中的小学生。2004年4月29日上午,兰州市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窜入一名精神病人,冲进教室用菜刀将15名学生以及两名当地农民砍成重伤。广州市光复中路的一位精神病患者,在近3年的时间里纵火烧屋4次,经常舞刀举棍追打路人,甚至用磨尖的钢筋看到孕妇就捅过去。  2、 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有矛盾的人不计后果、不择手段报复,而且不达目的不罢休。1999年丹江口市土台乡精神病人陈某在盗窃电话机时被邻居程某发现后,怀恨在心,已经先后5次对邻居程某的父母、兄弟、妻女报复伤害,程某全家天天提心吊胆、苦不堪言。2003年7月18日下午2时许,宁乡县精神病人刘某,因怀恨黄某的父亲曾送他住过精神病医院,手持锄头突然打死年仅7岁的黄某。  3、 人身危险性大。精神病人犯罪以凶杀为最多,他们作案的一大特点就是凶残,且行凶的主要对象是自己的家人。在某市的18件命案中,有5件是精神病人作案。2002年2月7日凌晨4时40分许,浙江萧山区一名精神病人拿起两把铁榔头,先后砸死睡梦中的妻子、儿子和母亲。2004年2月,丹江口市牛河乡农民谭某因为家庭琐事 将亲身父亲杀害后,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2004年7月10日晚,广西柳州市职校副校长王某被患有精神病的儿子连捅两刀,死在宿舍楼的楼道内。  4、 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出于种种原因,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2004年7月1日黄陂的一名22岁的精神病人为了抢夺小孩手中的方便面,将邻居一名6岁男童杀害。而在8年前,同样为了一包方便面,该青年将一名7岁女童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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