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子女的身份如何认定
1、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生身父母。
2、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
3、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遗嘱、音像材料等载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当生父或生母拒绝承认亲子关系时,可以通过亲子鉴定的方法确认其生父母。
二、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关于非婚生子女的规定主要集中于《宪法》、《婚姻法》、《继承法》中。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确立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宪法》还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婚姻法》赋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规定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都有负担教育费和抚养费的义务,这是对非婚生子女合法地位的肯定,同时,还强调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法定义务。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这就是说,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继承法》规定子女作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之一,并且明确指出该子女包含非婚生子女。该规定表明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不因出生而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0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很多非婚子女是被亲身父母亲抛弃的,是不想对自己孩子负责任的,而作为非婚子女想要证明其身份是很重要的。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非婚子女的身份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