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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落户不再与抚养费挂钩

  征收社会抚养费被人诟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地将“新生儿落户”与社会抚养费捆绑,使得缴费成为落户的先决条件。这一过程,产生了一类特殊的人群——“黑户”,就是没有户口、身份证的人。

  根据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黑户”在全国有1300万。当时,国家统计局局长马某某称这意味着每100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人没有户口。这其中,就有北京18岁的“超生”姑娘李雪。这18年里,她无法上学,不能出远门,看病也一直用着姐姐的病历,如今她面临的困境是如何在没有身份的情况下找到一份工作。

  限制超生婴儿落户,是否符合法律及政策的规定?北京张某某律师的答案是否定的。“新生儿享有出生登记的权利,这不仅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也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规定。”张律师认为,新生儿出生后户口登记是无条件的,不能以缴纳社会抚养费为前提。

  “中国是户籍制管理的国家,对儿童来说,户口起到的作用有两点:一是落实父母责任,二是落实国家对一个儿童所承担的教育、医疗等福利保障。”张律师介绍,“黑户”新生儿因为没有户口,出生后便不能接受疫苗接种,未来不能上学,不能坐飞机、高铁出行,成年后不能工作,甚至不能登记结婚,如果他们再生育孩子,便有了“黑二代”。“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可见户口涉及到一个人一辈子的发展问题。”张律师说。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张XX,可以交得起748万余元的巨额社会抚养费。对一些超生父母来说,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往往让他们力不从心。“在欠发达地区,这笔钱往往会把一个家庭拖垮,这也是很多儿童落不了户口的原因。”张律师称。去年2月份,山东省公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新生儿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不允许设定其他前置条件。这意味着,先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超生儿落户的“土政策”在山东成为历史。

  山东的举动无疑是一种进步,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的张某某律师认为:“做出这样的规定,既能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对父母进行处罚,同时又能够不让孩子去‘背黑锅’,这样才能保障孩子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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