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冷暴力法律规定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一方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非实质性的暴力行为。它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容易导致夫妻双方心理上的扭曲,而且严重了可能会产生极端想法,进而导致成实质性的伤害事件也容易使丈夫或者妻子产生外遇,致使家庭矛盾进一步加深此外,对未成年子女也容易产生影响,致使孩子性格孤僻,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目前我国民法典还没有关于家庭冷暴力的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有家庭暴力的,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去诉讼离婚。
二、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
关于合法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因此家庭冷暴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证明:1、可以记录相关事实,并找人作证。2、对实施暴力之后留在身上的伤痕做医学鉴定,作为他实施暴力的法律证据。3、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这也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传统暴力受害者一样在身体上留下伤痕。同时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证。并且处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为了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所谓的家庭尊严,一般会选择“家丑不外扬”,因此其家事外人无从得知。那么受害者如何寻找证人证言如何证明自己所言是真实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此当事人应该收集以上证据,通过相互印证,来证实自己的主张。
三、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法律可能会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二)加害人受到治安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夫妻之间产生矛盾之时应该互相友好的沟通,家庭冷暴力只会较快夫妻感情破裂。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家庭冷暴力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