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财产转移如何处罚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罚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离婚后才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怎样离婚前转移个人财产
通常情况下离婚,两人应该平分财产。但根据《民法典》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离婚后发现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三、补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一)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三)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四)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五)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六)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时财产转移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总结。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诉讼当时已经查明的财产为准,但有的当事人在离婚前就有可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既而从离婚诉讼中获得不正当利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