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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病史能否认定是无效婚姻

  一、隐瞒病史能否认定是无效婚姻

  要认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院调查出对方隐瞒的病史,如果该疾病是属于婚姻法第10条第三项之内容即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那么会被认定为婚姻无效,那么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指定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及严重的精神疾病。

  如果是其他疾病,自然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隐瞒病史能否认定是无效婚姻

  二、解除无效婚姻的途径

  1、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2、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对于隐瞒病史结婚的,想要认定无效婚姻具体要看是什么疾病,像一般的疾病是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除非是法律规定的疾病。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隐瞒病史能否认定是无效婚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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