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美法律 婚姻无效纠纷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事由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事由

  是指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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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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