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男方如何得到孩子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女儿。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已经八周岁以上,自愿跟父亲一起生活。
(一)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二)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三)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四)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五)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六)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七)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八)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二、儿子满18岁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孩子没有关系。夫妻离婚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孩子年满18岁,父母没有抚养的义务。具体跟谁在一起生活,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二)法院会本着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法律原则作出判决,债务共同分担。
(三)均等分割原则。
《民法典》规定: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男方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一)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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