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办结婚证流程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二婚结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再婚登记时应向民政局提供《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明》,以证明已离异符合再婚的基本条件。
《离婚证》丢失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登记的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确定属实的,予以补发。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明》作为离婚的凭证。
三、二婚扯结婚证要离婚证吗?
需要出具离婚证才能办理再婚登记。
再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二婚结婚办理结婚证的手续跟第一次结婚是没什么区别的,当然了可能会因为各地情况的不同,会有一点点变动。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二婚办结婚证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