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分居状态?
(一)分床不分房
有些夫妻感情不和,想分居,但是由于条件问题,仍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只是分床睡,这种情况很难证明夫妻两人属于分居状态,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有无其他证据证明,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1、分居后夫妻之间是否还需履行夫妻间份扶养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为夫妻分居并未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夫妻关系依然存续,因此法律规定的夫妻间仍须履行扶养义务。
2、分居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证或律师见证?
分居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只要符合自愿合法原则,分居协议有效,一般分居协议涉及孩子临时抚养、财产占有和处分、分居期限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内容。
分居协议目前公证部门一般都不予公证,为避免日后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和鉴证分居协议。
3、分居期间的债务由谁来偿还?
分居期间夫妻各自对外举债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也应视具体债务的用途而定,如果一方不应有的消费或未经对方同意的投资,则应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二、什么是分居介绍
(一)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分居生活,但不一定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民法典认定感情破裂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同居,如国外求学或是工作搬迁,即使分居两个城市或是两个国家,也依然不属于民法典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分居事实基础上,还可以提供其他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则证明力度加强,可以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更大一些。
(二)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多数夫妻感情不和后,由于经济状况的原因或是子女等方面因素,不能分居生活,首先可能是不同床但却在一个房间或是一套房子里共同生活。夫妻常年没有性生活。但如果一方以分居为由提起诉讼离婚时,而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这种案例徐律师遇到很多,一对老夫妻常年性格不合,分室而居近十年,甚至分灶吃饭,但由于仅一方陈述,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另一方否认,法院无法认定分居事实。
(三)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3、一方单方签订的租房合同
4、双方来往的书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较一般的证人证言,证明力更好一些。
(四)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经常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不用在办理离婚手续?显然很多朋友在这点认识上是错误的。我国没有自动解除婚姻的法律规定,离婚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即使分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三、感情不和而分居需要哪些条件
感情不和而分居需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愿望、分居的期间已满2年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可知,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与一般意义上的分居不同,其根本标志在于夫妻之间的情感不和而产生的一种分离状态。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情况不属于分居状态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