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流程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到民政局办结婚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民政局怎么补办结婚证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流程的内容,由此可知,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般情况下当天就能领取结婚证的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给您解答疑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