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美法律 结婚登记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怎么开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怎么开

  一、婚姻登记需要什么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6、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7、本人无配偶。

  8、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9、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0、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1、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12、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怎么开

  二、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怎么开

  办事机构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婚姻登记处。

  受理条件:

  1、当事为本辖区域常住户口居民;

  2、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当事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

  2、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当事人近期2寸照片2张。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怎么开"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要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到办事机构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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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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