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自愿离婚要多长时间
1、如果双方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则申请登记离婚的时间是一个月,如果双方不满足登记离婚条件的,只能起诉离婚,具体需要三个月(简易程序)或六个月(普通程序)。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自愿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
(4)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5)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6)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7)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自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法律制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夫妻双方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的,只要是协议离婚,当天肯定无法拿到离婚证,而且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无法缩短。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就只能考虑起诉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辰美法律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