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
二、夫妻投靠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晋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夫妻投靠落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入户迁入申请表;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投靠人和被投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6、迁户人书面申请
四、如何办理夫妻投靠入户?
办理夫妻投靠入户的申请人持入户资料,到迁入地 辖区派出所(或市公安局户政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申请手续。辖区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