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军人的个人财产
1、军人转业费是对军人的一种经济补贴,军人转业费可能会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因为军人的转业费是按照参军时间计算的,有可能参军的时候已经结婚了,那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参军之后再结婚的,那就部分是个人财产,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2、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退伍军人办理退役手续转业到地方后,可以拿到一笔转业费,来保障转业后生活。从财产性质看,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平均分割。但是,军人的一次性伤残金或者医疗生活补助等是个人财产,不能划分到共同财产中。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辰美法律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