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于2008年与前妻离婚,儿子小赵随其生活。6年后,小赵长大成人结婚生子,赵先生也开始考虑自己的婚姻问题,却遭到了儿子的强烈反对。赵先生日前以儿子干涉其婚姻自由为由将小赵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赵先生称,其与被告小赵是父子关系。1998年与前妻离婚。离婚时,婚生子小赵由自己抚养。离婚后一直独身,并与小赵相依为命。2004年小赵结婚,并生有一子。2009年有人给自己说对象,经见面觉得合适,便与小赵公开说,谁知他却对自己进行辱骂,并砸坏门窗玻璃,后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小赵干涉其婚姻自由,故起诉要求判决小赵不得阻拦其婚姻自由。
被告小赵辩称,并没有干涉我父亲的婚姻,是父亲带回家的都不是正经谈恋爱的女人,如果父亲想结婚,自己是支持的,今后也不会再干涉。
在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今后原告赵先生在处理个人婚姻问题上被告小赵不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