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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有哪些

  一、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有哪些

  借假离婚来转移财产的风险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损失:姻缘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反对。到时如果假戏真做,后悔晚矣。损失:财产为消除房产记录,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损失:信誉也许有的夫妻会想到在离婚时写上另一份协议,来规避以上变故。但如果将这份协议拿出,正好佐证了为规避房贷政策假离婚的行为。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不受保护。一旦有关部门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享有的一套房优惠将取消,仍按相关贷款政策执行。这样,购房者不仅要补齐欠缴费用,还会在信用上大打折扣,没准银行就不批准贷款了。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另外,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有哪些

  二、假离婚的法律后果

  (一)“假离婚”后,一方如不同意复婚的,财产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

  (二)假离婚时协议归于一方的财产,复婚后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三)复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归属,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复婚前拿到产证的,则房子归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

  2、复婚后共同还贷,权利也归产权登记一方,但要补偿对方

  (四)双方约定的“假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有的当事人会在协商假离婚时签一份“假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是假离婚,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这样的协议,也无法规避法律风险,因为该协议本身会被认定无效,而不能约束任何一方

  三、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应当少分;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转移共同财产时,可以先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收集起来,然后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对方这种违法的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有哪些的相关法律规定。假离婚不仅是伦理道德所不耻的而且也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如果冒着违反法律的风险去转移财产可能会导致很多的不确定的风险。因此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拿婚姻开玩笑。如果大家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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