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产后离婚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产后离婚有没有经济补偿,要依据离婚的原因而定,如果是男方过错造成的,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赔偿要在什么时候提出
离婚如果出现法定侵害行为,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赔偿,例如遭遇家庭暴力。但是很多人以为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得到赔偿,其实如何提出以及何时提出赔偿也是值得关注的,离婚赔偿需要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离婚赔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具体情形如下: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协议离婚中没有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我们建议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而且存在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的话,作为无过错方(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能获得赔偿,比如说家庭暴力中双方都有过错,那么是得不到赔偿的。)最好是在向法院提出离婚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如果一时疏忽没有要求赔偿也应该在离婚后一年内及时提出。
三、离婚赔偿赔偿怎么举证
既然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也是侵权诉讼的一种,自然涉及到了举证问题。一般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在原告,而实际情况下,离婚诉讼受害方举证困难已经不是小范围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无过错方要获取证据,可以说是相当困难的。在没有正当途径获取证据的情况下,不少当事人会采取违法的、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采集证据,这很容易激化矛盾,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因此,法律应对以什么途径获取的证据才能作为法定证据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对采用非法手段和侵犯人权的方式获取的证据要宣布无效,并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必须给予受害方技术和立法上的支持,比如我国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在对待破坏婚姻行为的取证上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介入。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女方产后离婚赔偿的标准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和标准的,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财产状况和有无过错行为来进行判断。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女方产后离婚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