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婚前”的界定
一般认为,婚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恋爱阶段和准婚姻阶段。在现代婚姻制度的影响下,大众普遍认为,一旦订婚,男女双方就形成了一种道德约束关系,但这种道德上的契约虽然形成心理约束力,却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婚约并无法律强制力。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 ,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常见的例如,为建立男女朋友关系所为的赠与。
二、婚前房产婚后赠与能否撤销
这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就可以自由赠与,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而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婚前赠与不动产的性质认定
婚前不动产赠与案财产变动中的另一种情形,由于赠与物的特殊性,不动产赠与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产权变动问题,而不动产物权变动应该遵循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定,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登记。
综上所述,婚前房产婚后赠与是否可以撤销要分情况看待,如果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就可以自由赠与,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以上就是小编对婚前房产婚后赠与能否撤销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