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作者: admin 发布: 2022年3月25日 21阅读 0评论 </script>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责任编辑:李小娟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辰美法律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law/6260.html 标签:探望权的中止 探望权的概述 探望权的行使 探视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