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一早,报纸上歌手孙楠贴吧现身首次回应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报道吸引住了吴海涛。
作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吴海涛对媒体报道的离婚案件总要多看几眼。
他发现,当前,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牵扯抚养权、探视权纠纷,这其中涉及不少明星。“很多时候,父母之间的矛盾、情感纠葛在离婚后会纠结在孩子身上,孩子往往成了棋子和筹码。”
明星争子抛开身份综合考量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芳曾接待和处理了上千起国内及涉外婚姻家庭纠纷,她还有另一个头衔———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婚姻法分委会副主任。
对于争夺子女抚养权,诉讼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吗?王芳认为,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明星最好通过协商途径来解决,采用诉讼途径争夺抚养权恐怕会伤及到孩子的身心健康。
对此,吴海涛则有着不同的视角:“明星和普通人没有区别,只不过明星因为其知名度导致社会上对他生活过多关注。但是,法院在判决案件时,必须要抛开明星的身份,综合考量,最后公正裁决。”
判决原则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明星离婚后双方抚养孩子在经济上可能问题都不大,那么法院判谁抚养孩子该考虑哪些因素?
“考虑因素很多”,王芳说,简而言之就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具体说,双方当事人谁有更高的学历、家庭成员是否愿意协助、谁过去与孩子生活时间更多、谁对孩子付出的更多,谁能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再如,双方有没有再婚、有没有做绝育手术、有没有生活恶习等都是考虑的因素。
对于孙楠已经10岁的女儿,王芳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还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规定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
王芳发现,很多人都认为,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法定监护人。“其实不然,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不管离婚后孩子判给谁,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吴海涛对此表示:“这一问题是首先要明确的,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之间基于婚姻关系的人身财产关系归于消灭,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仍然不变。”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即使双方协议,也同样是不可放弃的。”吴海涛说。
探望之争孩子不是私有财产
吴海涛审理了不少探望权纠纷的案子:有的将不让探望孩子作为报复对方的武器;有的则认为自己抚养孩子,孩子就是私有财产,对方探望孩子是对自己权利的侵犯;还有的误导孩子,使孩子对不直接抚养其的一方感情淡漠而拒绝探望。
“这些案件多数都是大人们只想到了自己,而没有为孩子着想。实际上,探视对孩子来说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吴海涛说,当事人应尽量避免将个人的情感因素掺杂在其中,这对孩子的成长十分不利。
“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孩子,可能认为对孩子没有好处,甚至认为与孩子接触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或带来不好的习惯。”王芳认为,好与不好要从孩子的角度看,不能剥夺孩子接受完整爱的权利。
谁来抚养法院需要更多理由
谈到抚养关系,吴海涛说,离婚后,抚养关系可以随着情形的变化进行调整。“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另行起诉。”
变更抚养关系主要具有以下法定事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等等。
“法院综合双方提交的材料,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作出裁判。”吴海涛这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对于媒体报道孙楠以不让他探视孩子而起诉变更抚养权,王芳称:“如果仅以这个理由起诉,恐怕打赢这场官司很难,因为探视权的剥夺,并非其前妻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理由。”
“如果仅仅为了探视孩子,可以通过诉讼来明确具体的探视时间、地点和方式。”王芳说。
本报北京12月9日讯